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360赔偿搜狗510万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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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1月19日,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月中旬就搜狗起诉360不正当竞争一案进行宣判,一审判决搜狗胜诉。

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360赔偿搜狗510万元

        法院判决文件(一)

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360赔偿搜狗510万元

    法院认定,360安全卫士阻碍搜狗浏览器正常安装,并阻止用户将搜狗浏览器设为默认浏览器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,被判赔偿搜狗510万元。这是业内同类型案件中最高赔偿金额。

    这起案件的导火索始于2011年。搜狗宣称,360利用其作为安全软件研发及服务提供商的“监督者”地位,阻碍用户正常安装和使用搜狗浏览器,并阻碍用户主动将搜狗浏览器设置为默认浏览器,鉴于此,2013年9月29日,搜狗公司向北京二中院提起了诉讼。

    360今日也通过官方微博透露,北京二中院判决,搜狗公司通过官方微博所发表的言论,不符合客观实际,且相关用语带有明显的贬损和诋毁。搜狗公司故意捏造、散布虚伪事实,损害了奇虎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,构成商业诋毁,被判令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,并赔偿奇虎公司经济损失。

正文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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